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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

攝影、影涉:關於分享(一)

Nikon D200, Sigma 17-70mm F2.8-4, F4, 1/100s, Ev -1/3, ISO 400
熱海糸川步道, Nikon D200, Sigma 17-70mm F2.8-4, F4, 1/100s, Ev -1/3, ISO 400

從底片到數位,攝影前前後後也玩30年。雖然在大學時期曾想要在學校借個空間辦攝影個展,但我終究只是個執行力低下的半調子,始終琢磨不出傲人的攝影功夫,因此一直拿不出自己滿意的作品示人。總覺得攝影作品若不具備客觀上的高品質原創,貿然端出也只是自我感覺良好,實則丟人現眼而已。所以,當時除了在登山社偶一為之的幻燈片分享時,可以從文青味清淡的眾山胞表情稍微安慰一下自己的虛榮心,也從來沒有什麼機會分享自己的攝影作品。

 伊東小徑, Nikon D200, Sigma 17-70mm F2.8-4, F3.4, 1/320s, Ev -1/3, ISO 400

等到離開bbs等同網路的那個大學時代多年後,因緣際會知道了Flickr這個分享攝影作品的網路平台。一開始我還煞有其事的把一些掃成電子檔的正片作品上傳到Flickr裡頭,也三不五時的在Flickr裡閒晃。結果不逛還好,一逛才知道世界之大,江湖裡攝影神人比街上的流浪狗還多,而且他們多半還是業餘的。我雖然知道Flickr跟其他照片分享平台比起來其實已經算是專業/準專業的高度,就像在陸總當兵一樣遇到的官肯定比遇到的兵多,神人佳作多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;但是臉皮薄的我始終自慚形穢,然後…就沒有然後了。

Akao香草&玫瑰園, Nikon D200, Sigma 17-70mm F2.8-4, F4, 1/320s, Ev -1/3, ISO 320

電影『侏儸紀公園』裡有句經典台詞「生命自己會找網路」(咦?),隨著網際網路的發達,在社交平台上分享照片似乎成為一種生命的儀式:不分享可能別人會以為你死了而報警;而我,卻還沉溺在上一個世紀的浪漫裡:沒有自己滿意的作品絕不輕易分享。直到幾年前發生的一樁小事。  (待續)

熱海梅園, Nikon D200, Sigma 17-70mm F2.8-4, F4, 1/100s, Ev -1/3, ISO 64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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